(通讯员:魏瑜)艰难困苦,玉汝于成。60载风雨拼搏,60年沧桑巨变。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人民法庭成立近60年来,劈波斩浪、奋勇向前,在一代代黄华法庭人励精图治,艰苦卓绝的奋斗中,从破败陋室到现代化审判大楼的变迁中,见证了黄华法庭发展的沧桑巨变,也见证了黄华法庭在改革的烈火中涅槃重生。
艰苦奋斗攻难关
1960年4月,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人民法庭成立,位于黄华公社(今黄华镇)街上,辖黄华、务基、马楠3个公社,仅有1名干警,且居住和办公房屋是当地党委政府50年代的土木结构串架房,一人当关的局面正式拉开。其后发展为“两人庭”,因文革期间被撤销,于1981年重设,但黄华法庭仍斗志昂扬,想方设法克服困难,1982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1985年12月被中共昭通地委授予“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单位。直至1988年底机构撤并,黄华法庭设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共6人,审判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对于恢复社会秩序,保护当地经济建设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92年被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法庭楷模”的荣誉称号。1993年被昭通地区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994年3月被昭通地区中级法院授予“年度结案超百件先进集体”。1999年4月被昭通地委表彰“基层树形象”先进单位。2000年,从破烂不堪的土木结构串架房搬进了占地面积220平方米住宅办公综合楼和审判庭,2012年5月迁入建筑面积1260.74平方米的五层框架结构审判综合楼,实现了干警人均1台微机,开通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基本实现信息化、安全化、效率化办公,打开黄华法庭发展新局面。
2015年 3月8日,黄华法庭确定为全省首批23个基层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单位,这既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黄华法庭勇破藩篱找路子,根据案件数量、特点、人员结构等因素,建立审判团队,明确职责划分,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担当“探路先锋”。如今,黄华法庭选任有2名主审法官,配备了3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法庭干警平均年龄32岁,且开通了四级专网,建成诉讼服务一体机、高清科技法庭、业务及环境全覆盖监控系统、视频会议室、庭审直播等信息化设施,实现了精兵强将高科技的“高配模式”,彻底扭转了黄华法庭司法环境和办公设施落后的被动局面。
奋楫扬帆行致远
2000年以来,黄华法庭充分发挥法庭预防和调解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把调解贯穿办案始终,强化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通过“亲情调解法”、“委托调解法”“分步调解法”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尽量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钝化矛盾,力求达到案结事了人和。采取统一培训与个别指导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办案技巧和法律知识,使更多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便得到化解。实行法官联乡包村,指导各调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预防与化解矛盾。同时始终坚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办好利民之事”司法为民宗旨,制定了“赶集无假日,接待来访不休息,地头办案不误农活”等便民措施,受到了案件当事人、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肯定。于2000年5月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庭”荣誉称号,2002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黄华法庭辖区是世界第三大水电站——溪洛渡水电站建设重点乡镇,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繁重,涉及移民案件较多。黄华法庭立足审判职能,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准确把握审判与移民维稳工作的结合点,积极协助深入移民工作一线开展法律指导,坚持不懈地做好包户移民意愿选择和稳定工作。采取拉家常、交心谈心、算帐对比等方式向移民宣传政策,耐心做思想疏导工作,把县委政府的关心带给移民,把移民意愿和诉求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帮助移民排忧解难,获得了包户移民的理解和肯定,有效推进了包户移民工作。及时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依法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土地补偿等纠纷案件。自2011年以来,黄华法庭共派出干警107人次,开展移民政策解答792人次,落实移民人口界定218户、385人次,动员移民签订搬迁安置协议55户249人,妥善审理涉移民补偿款分割纠纷90余件,成功为黄华镇米贴村追回78万元的移民土地补偿补助资金,为辖区移民工作的顺利推进、新型集镇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了案件当事人、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肯定。2011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十佳“优秀人民法庭”,党支部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由于辖区人口多,海拔落差达大,山高谷深、蜿蜒盘旋,黄华法庭开展“宁愿法官多跑腿,也要百姓少走路”巡回活动,深入村社到田间地头巡回办案,足迹踏遍辖区16个自然村和5社区,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山高法官近”,承诺“太阳照得到的地方有国徽在闪光、有法官在办案、有法槌在敲响”,用自己的行动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特别随着溪洛渡水电站的蓄水发电,金沙江沿江公路被江水淹没,当事人诉讼不便,为解决群众诉讼难、出行难,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黄华法庭拓展巡回模式,从2014年3月起,正式开设“渡船法庭”,由法庭租用船只,通过电话预约,集中进行巡回审判、巡回立案、巡回送达等审执工作,此外,黄华法庭还开创 “预约立案”、设立“假日法庭”和“夜间法庭”,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和时间,极好地满足了群众的需求。2009年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巡回审理优秀法庭”。
勇立潮头写辉煌
60年来,在永善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黄华法庭筚路蓝缕斩棘前行,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突出党建引领抓队伍、创新机制抓管理、服务大局抓审判,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特别是自2015年4月1日司法改革试点至今,黄华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192件(包括旧存58件),其中民商事案件920件,执行案件272件。共审执结案1122件,其中民事案件869件,结案率94.56%,调撤案件509件,调撤率为58.57%;执行案件253件,结案率为93.01%。收案占全院11.72%,收结案总数位居全院第一,人均年办理案件140件,是其他法庭办案平均数的165.19%。涌现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陈祖宣、“全市十杰优秀法官”胡勇、“全市法院系统巾帼建功标兵”樊小柱等优秀干警。2014年黄华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被共青团昭通市委表彰为“青年文明号”;2018年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就是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法庭,一个在工作面前,勇于推陈出新;在困难面前,勇于开拓进取;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对组织对群众无限忠诚的平凡而又可敬的集体。今日黄华法庭的辉煌,是60年建设发展的积淀,是60年艰辛探索的成果,凝聚了永善法院人的心血和智慧,饱含了历代黄华法庭人的奋斗和奉献。风雨兼程,春华秋实。黄华法庭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继续奔波在金沙江畔的蜿蜒小道上,成为辖区公平正义的“宣传队”,稳定和谐的“播种机”,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承诺,谱写人民法庭为人民的乐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