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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财政局打着管理国有资产的名号,原租赁户上千万投资化成泡
时间:2019-09-04作者:廉政法制网 阅读:118

武陵区财政局打着管理国有资产的名号,原租赁户上千万投资化成泡

常德市政府:
我们是武陵区第一完小(下称:一小)门面共二十多家的租赁户。一小接手管理该门面之前我们从常德市工业学校处租得或是通过门面转让的方式获得了经营权。最近和一小签合同的时间是2017年8月份,缴纳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合同内容中明确表示:租赁期间,同等条件,原租赁户享有优先租赁权。
2018年由于一小所属门面提质建设,我们接通知必须在2018年9月1日前配合搬离。搬离前,校方反复承诺:好好配合,尽快搬出去,让工程尽快完工,好尽快搬回来。(录音为证)。有了出租方的承诺,我们那么艰苦的搬离都觉得踏实、有盼头。不断的互相打气:困难是暂时的。
目前校区已建设完毕,而我们得到通知是:根据《武陵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管理办法》,武陵区财政局拟于下月面对社会公开招租。
投资后,租赁时长才一年!我们二十几户都将陷入绝境!二十几户所有投资近千万都将化成泡。这是我们每家每户的投资热钱哪,很多大额投资户都有申请贷款。
知道该结果后,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困难变成了永恒!
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去一小和区财政局陈述事实反映情况,并联名上书《关于请求一小合理范围内上调房租的请示》至一小和区财政局,我们希望合理上调租金,不让一小和区财政局为难。尽管我们尽心尽力争取,听到的最多的词就是:我们不担责!
至于我们投资多少,损失多大,好像跟他们没任何关系!二十几户门面,二十几个家庭,上千万元的投资额度。无人顾及!
可怜啊,我们是借钱贷款投资生意当的饭碗,就像公务员的那个饭碗一样具有重要性的饭碗!区财政局来个《办法》说砸就砸。
区财政局是管国有资产的,我是管家有资产的。出台《租赁合同管理办法》如此劣作,是不是因为你是“国”字头?我是“家”字头?那我怎么听说现在席卷全国的《主题教育》主题是为人民呢?我暂且不指望你“为”,你一“为”我就死得快。拜托你,不为人民了好吗?
比如:如果有私人违法行为糟蹋国有资产上千万,那是不是会判处无期100年,来回枪毙两次以上?!
诉求事项:
一,我们要求常德市政府办介入调查研究武陵区财政局颁布的《武陵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我们认为:
1,就标题和内容而言,它是一个偏离国家财政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总则、总纲领的《办法》;是一个不可行也行不通的《办法》。我们希望任何'法”都必须在法律部门参与下进行。老百姓做到心里有数,死得其所。
2,标题主体含糊不清,涉及到国有资产,涉及到租赁管理;打开文件,并无任何租赁管理的办法;
3,区财政局的《办法》内容更是空洞无物、暧昧有余,涉及到的单位还不少、共七个;
请问市政府:既然是租赁合同,合同中就得有甲乙双方,且双方该履行的的权利义务都得非常明确合法。对吗?
政府国有资产一旦选择了参与市场经济,就得符合市场经济建设的体系。不能沿用政治体系管理干部的那套:无条件服从。
只要你的国有资产参与市场经济体系,任何甲乙双方都必须满足权利义务对等。比如:我租私人的门面,我交钱,他为我服务;而租公家的门面,租金是交了,你找有事他会“挨批评”,他会对你印象不好,要不用权力说话:不让你搞了!他让他的朋友亲戚去搞!
4,区财政局在《办法》里没有明确专人专管理该物业,租赁细则内容上管理办法为零。可标题还是振振有词,大红章是熠熠生辉。
5,我们希望市政府办保护好政府的干部不违规违法操作任何《办法》,协调好人民和区财政局因《办法》产生纠纷,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法律框架。
一个违背国家总则的《办法》终将导致人民与政府之间,人民与人民之间巨大矛盾社会隐患。政府必须予以制止并修改完善后实施。
二,我们没有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联合,希望市政府立刻制止一小,区教育局因执行区财政局的《办法》而涉嫌严重违法。
1,我们交付租金,交付租赁押金,我们是合法的现有租赁户。如果涉及到“一房二租”所产生的巨额财产损失,我们将诉讼到底,并追究其行政违法。
2,投资具有连续性。房屋使用押金就是使用合同的投资行为依据。财政局更加无理由无依据不顾广大人民损失的去错误的行使自己不该有的权利。法制办应该予以制止。
3,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租赁规律不容忽视,希望市政府正视:依照租赁市场规律,门面的获得除了原始门面,其他门面都必须花一定的转让费才能到手,政府管理不该不正视历史和市场规律一刀切。
A,一小在其所属门面在“租给谁”的这个态度上非常强势,强势联合多头部门实施行政干预,大家觉得政府门面出租,走的是政治路线,走的不是市场路线,让老百姓觉得百般无奈;
强烈建议:政府资产出租应该转变思想,适应市场。既然是资产管理者,他应该学习市场经验,不能强行行政干预!
一小领导经常问:我的门面你们凭什么转进转出?
我们的解释为:我们之前也是花钱转过来的,除非原始门面。转进转出是市场的需要也是投资人的需要。不然58同城门面转让网是干什么的呢?----它就是互联网+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投资人都接受这样的道理,到学校那儿就变成了联合多头部门实施行政干预,大家觉得政府门面出租,走的是政治路线,走的不是市场路线,这样的国有资产管理者有问题还是市场规律有问题?
B,一小动辄拿区财政局2018年下达的《租赁管理办法》说事,我们搬离一小时没有下达该文件,或属于历史问题;
4,作为现有租赁户,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我们失去经营场所,我们会把道理一层层的讲到上面去,一定要求武陵区行政赔偿我们20个租赁户近千万元损失;
5,因为出租方提质装修,直接导致我们承租方的各类设备设施出现完全失窃甚至装修现场的严重损毁,现场目不忍睹。作为租赁户,我们有权要求出租方恢复原貌;
6,如果一小、区财政局及其他各单位各部门愿意和平解决问题,我们租赁户也别无他求,生意人单纯只求财。我们愿意在第三方评估价的合理价格内继续租赁并与相关部门签署正规的五年租赁合同,沿用区财政局的官方语言为了确保“资产安全”;
7,政府的行使的一切权利来自人民也属于人民。席卷全国的中共中央《主题教育》的主题更是:要深化为人民服务。当国家财政局政策被地方财政局连标题都篡改并实施权利的时候,当区教育局、一小、区财政局行使的权利严重侵害老百姓权益的时候,老百姓是有权说:这样做是要不得的!
8,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同志亲临现场参观。
事实与理由:
一,国家财政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中没有涉及“租赁”及“合同”字样,武陵区财政局颁布的《办法》核心内容为《武陵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管理办法》。区财政局明显偏离管理主体,属于越权管理,不当管理。
国家颁发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主体目标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入必须明确收支两条线,禁止私下进行公私租赁交易”,只针对钱财的管理。整体来讲是用来反腐倡廉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属于《民法》范畴,《合同法》是国家大法,保护的是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的权益,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不是政治权利干预的牺牲品。财政局制定的《合同办法》参考了哪条哪款?
根据政府部门职能,武陵区财政局无权制定颁布实施的《租赁合同办法》;也许政府将门面管理权交由财政局,但财政局和一小也不能因为门面姓“公”,你就有权去牺牲老百姓利益?!你也是无权去对抗市场经济规律的!
常德市除了行政事业单位的门面外,还有很多的国营民营大物业门面租赁,也有私人投资的门面租赁,如果他们都无视《合同法》私自立法,整个常德市的承租门面老百姓将何去何从?!不懂经济运营体系的单位制定租赁合同,连个“暂行”的谦虚字眼都没有,这简直是直接捅破的国家财政局的界限,捅到《民法》那里。区财政局的做法是否太不负责任太随意?我们老百姓绝对抵制!
国家财政局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仅仅是针对国有资产管理,管理目标是财务;武陵区财政局管理的目标是针对“租给谁”?还管承租人去了。
都是为钱啊,某些政府部门擅自一天一个《办法》,让你一无所有。老百姓面临各种《办法》没一点办法!
二,一小的门面资产严重涉嫌“一房二租”。一小的门面不是没有租赁户,也不是新门面。20几户租赁押金还在一小,请注意,是租赁押金。我们再三表明我们和一小的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关系。“一房二租”是严重的违法执政。我们坚决抵制!
1,租赁押金是我们的安全保障,也是我们投资的前提。在租赁保证金存在期间,一小和财政局保证我们的资产安全了吗?
2,投资项目具有连续性。项目本身涉及房屋装修,添置设备,运营成本。种子刚种下去,一小和财政局就不眨眼的翻盘,这叫什么事?小孩子过家家吗?!
3,我们搬离只是腾房为学校提质,提好了就承诺我们回来的,有一小2位校长的录音为证。军中无戏言,你们代表的是政府。且2018年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原租赁户。几乎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再去问一小,一小说:通知才下来的,财政局管理此事,我们无权。
4,因为杜绝腐败却把租赁户无端的绑架到各种复杂的行政关系中去,只要一个部门制造点《办法》,我们就被推三攮四,四处求告,火辣的太阳下,留下我们落寞的身影,像极了繁华都市里游走的一群孤儿!
三,武陵区财政局制定的《租赁合同办法》中,连个常识性条款都没有,毫无法律常识的一个《办法》。问区财政局,回答说:不能为不履职担责。
可笑:先违规制定《办法》,然后说不执行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哪怕国有资产变卖,都不能击破租赁。
租赁是一件很大的事情,因为一旦投资,就是身家性命。国家懂,区财政局不懂吗?不懂,那凭什么制定《合同租赁管理法》?区财政局,我们都是租赁保证金还在一小呢!是不是过几天你们又找出个你认为合适的理由为租赁保证金开脱呢?你们对老百姓玩政治游戏,我们陪不起。拿法律说事吧!
中央有反腐精神,区财政局想了个《办法》盖个红章就像一场灾难袭卷整个武陵呢!中国地震灾害都有预警,我们的灾难是你财政局人为的呢!本次受灾户也有二十几家呢,只是你不觉得呢!
区财政局还说了:三年五年一公招,规定。我们又问,如果本次有人承租了,五年后又将启动新的招租仪式吗?回答说:是的。国家财政局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让你三年五年的一换承租人了吗?连个“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都没有,那不是这个局面啊:第一,仗着有门面坐地起价,哄抬租赁物价;第二,区财政局的做派就是永远不对上批承租人给保障,致老百姓死一个算一个的绝地打劫行为。区财政局的国有资产是不断的哄抬增值了,老百姓的资产片是片的被你《办法》光,刚投资就面临走、刚投资就面临走!没有任何保障,不符合市场规律!
四,不懂经济的部门管理市场经济,不懂法的部门制定《办法》,对于人民来讲,那简直就是一场大面积集体灾难,堪比任何腐败!
所有国有私有门面出租都这样玩,还搞经济建设干什么!整个市场岂不是变成了:天天多头联合开会、研究讨论怎么切实可行的摆平自己造的孽、带给人民的不满!
市政府:所有武陵人都是纳税人,请尊重哪怕是一点点纳税人最基本的权利都好。你们要倾听老百姓的意见,才会知道你们部门的工作离市场的要求、离老百姓的要求有多远?你们每天学习《主题教育》,《主题教育》的主题是什么?!是为人民利益着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是最大的偏离《主题教育》!
只有走出办公室,走进市场,走进老百姓的心。你们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
五,政府在权利分配、职能管辖的不明确将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人心的稳定。
不排除区财政局联合所有职能部门包括公安武警强制推行所谓的《办法》,那么我们二十几户的门面将被别人获得(暂且不论有这样那样关系户的不法获得),你说我们现有押金的二十几户是不是和新来的二十几户发生不可预料的冲突?基于我们的物权、基于我们利益无条件化成泡,产生冲突的后果是不是伤的伤、残的残、抓的抓?是不是五十几户人家家庭幸福被剥夺?三五年以后又有新的二十几户,那是不是一样有五十几户发生如此巨大的社会矛盾?打架斗殴死人不归财政局管吧?
在校区发生此类事情还是不好吧?
你们只管“国有资产的升值”,却不管老百姓的死活。老百姓肯定不干!社会矛盾是不是直接推给了公检法、推给了每个无辜的家庭?
罪魁祸首在哪?------在不明晰的执政上或以权谋私上对不对?
是不是变成了某些政府部门负责“作”,老百姓负责“死”?
按照区财政局的《办法》,凡属于财政局所辖门面或其他资产都将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索、元凶。所以,政府部门首先要明晰责权,要有大局意识,法制观念,每个部门只负责该部门的事,老百姓才能安心,社会才稳定。
六,市政府:更有意思的是,《武陵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管理办法》中的第七条,原文为: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体现租赁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鼓励)提倡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
质疑:
1,带括号的鼓励提倡?这么暧昧的《办法》,还是违背国务院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总则的,居然被各部门说的“担责”用得那么严肃?!这些天,我们每天都被各部门的领导说“担责”,耳朵都是麻的了。那么暧昧的《办法》值得说担责,真是会用权!
2,第七条内容里面涵盖:A,国有资产、B,租赁合同、C,管理办法、D,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差点没把社区诊所、没把畜牧水产局整进去了。
3,实际我们租赁户还面临的还有以下单位:E、常德市第一完小,F、武陵区教育局。
4,据区财政局说,当时他们制定该《办法》时有写到“原租赁户有优先租赁权”,却被区纪委部门一笔给划掉了。那么又来了一个G。真可怕,在错误的《办法》中再添一笔,再来一刀。ABCDEFG刀刀见血。区纪委怎么又摊上管门面的租赁合同了?纪委不是反腐的吗?怎么反腐成了“反人民了”?
纪委反腐不应该剥夺老百姓生存的权利!
区纪委那一刀划走的也是常德政府的智慧与法制意识!划走更是人民对政府的依赖与信任!
参与《租赁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推行,租与被租,怎么租。有政府司法部门,有人民法院,有国家大法。
区纪委:你觉得我们错了,请百度!
5,市政府:是不是传说中的财老虎武陵区财政局就可以权利大到无边,整个武陵区政府他一个人运营就可以玩转了?
6,市政府:如果他一个人玩得转老百姓没意见,那么他赶紧制定出涵盖所有ABCDEFG的玩转的游戏规则来配套!
七,市政府应该有专门负责的司法部门负责监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市范围内有关政治、经济相关政策,办法等。没有法律的部门的参与,所有的出台是《办法》都是坑害老百姓,让老百姓和政府部门产生矛盾,让老百姓和老百姓之间互相厮杀的《办法》,是把建设文明常德推向深渊的《办法》。
八,特别申明:老百姓没有位子没有票子,所言只是为过日子。每个人活着都不容易,我们只对公,不针对任何私人。如果有不尽人意之处,请充分谅解我们的苦衷,换位思考我们的百般无奈。此生当不了官发不了财,单纯到365无休息的日耕夜守,下班去菜市场掐掐黏黏的买点菜,回家力所能及的照顾老人孩子,自己有病尽量扛着的去打拼。
真的,只求财。我们也不想搬家,否则前期投资打水漂,打的水漂谁都没捞到好处,浪费了太可惜!尽量在求和的原则上求财吧。我们因改制失去工作,孩子尚幼,老人渐老,活着很累,但是现在还不能死。
市政府:阿弥陀佛求你了,权当做功德利子孙了。
拜求!
武陵区第一完小门面全体租赁户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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