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株洲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群众放在第一位,落实信访四项机制,疏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19年1-7月,全市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30起,受理举报132件,立案329件,查处632人,追缴资金1361.09万元。
落实初信初访责任制。制定了《株洲市纪检监察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进一步压实了基层纪委初信初访首办责任,明确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各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基层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领办、督办,防止把小问题久拖演变成大问题,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和越级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首次办理环节中。
落实领导带头接访制。坚持领导带头接访,带头领办,班子成员轮流坐班接访,对业务范围内的实行领办、交办、督办;对业务范围外的帮助指导信访人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如:荷塘区茨菇塘街道残疾居民李某到市纪委接访室反映征地拆迁款不到位的问题,委领导亲自督办,协调区相关部门,解决了长期困扰李某母女的征地拆迁款不到位的问题。
落实重点线索查办制。通过信访举报部门筛选,将重要信访问题线索交由本级案件审查调查部门直接查办,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协调县区纪委监委组成专案组,提级办理。目前,已严肃查办了攸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某生、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庆云派出所原所长刘某等充当“保护伞”等重点问题线索。
落实跟踪督办整改制。督促被举报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主动施策,在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的同时对症下药,拿出措施认真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再度产生。1-7月,督促被举报单位整改问题76个,修订完善制度34项。(株洲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