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二级巡视员黄大生被“双开”
日前,经娄底市委批准,娄底市纪委监委对娄底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二级巡视员黄大生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大生违反政治纪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伪造证据、串供和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让他人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领取津补贴、奖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拉赞助,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和司法活动,违规出借国有资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大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严重扭曲,热衷于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法纪全面失守,六大纪律项项破防,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娄底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娄底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大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娄底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娄底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