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认识到自己错误,没有严格落实廉洁纪律,不应该私分国家项目款……”经过3次谈话,花垣县原林业局干部龙某某终于放下思想包袱,把自己参与私分石漠化治理项目款的违纪事实和盘托出,后悔、愧疚溢于言表。
当前,花垣县纪委监委正按照州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生态扶贫专项治理,简称“一棵树”专项治理行动。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没想到,157万多元的项目款,竟被私分了49万多元,最终导致该县原林业局15名干部栽在“一棵树”下。
事情源于一次专项巡察。
今年6月,湘西州组织交叉巡察组,到花垣县开展“三个一”专项整治交叉巡察,即生态扶贫、产业扶贫、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组进县后采取“三直接”的方式进村入户进行调查核实,即直接到群众家中了解各类惠农政策落实、到扶贫项目地查看项目落地落实、进农业产业基地查看产业发展及利益联结等情况。
“花垣县的造林劳务工资有那么贵吗?……”该县原林业局2018年实施的石漠化治理项目进入交叉巡察组的视野,尽管账目做得平衡,但细心的巡察组干部还是通过一些小细节看出一些端倪。
“怎么劳务工资发放表上的签字有笔迹相同的现象……”。于是,交叉巡察组把线索立即移交给花垣县纪委监委进行核查办理。
经查,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花垣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共550万元,其中涉及原花垣县林业局治理项目302万元。2018年,该局将该年度的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分4个组同时推进。其中,龙某某担任第一组组长,负责下瓦水流域石漠化专项治理造林,涉及下瓦水、水田、中寨、桐木寨4个村。
为了尽快完成石漠化造林的工作任务,龙某某带领干部吴某某、石某某、李某某等14人先后到这4个村与村负责人进行对接、协商,最终决定采取请“点工”方式把造林工作划包给各村负责人。
“实施这个项目时,农民工的劳务工资每人每天是多少钱?”初次谈话时,调查人员就直截了当问龙某某。
“现在很难请到人,每人每天要100元才请得到工。”龙某某连眨三五下眼睛,顺口而答。
“据我们到村里调查,农民工实际每人每天只得60元啊,怎么和你所讲的100元有很大出入呀?”调查人员紧接着严肃地追问到。
“这个100元是我们转包给村里的,具体是有村里请民工的,项目款都打到村里负责人的账了,你们可以去看账务,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面对调查人员龙某某还是遮遮掩掩,目光不敢直视调查人员。
“我们知道,你们是把所有项目款都打到相关村负责人账上,可他们又把一部分钱退给你们,这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有意亮出少许的底牌。
“这个……,项目款是退回一些给我们,但我们准备用来……”龙某某深知一些细节已经败露,始料不及,通红的脸上冒出了虚汗,愕然说不出话来。
“实际上你们怎么承包造林工作?实际支付了多少项目款?结余了多少?这些钱又到哪里去?其实,我们都很清楚。”调查人员试图让龙某某自己主动交代问题,也是在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我……我们实际支付29万多元,结余19万多元,因为结余的项目款数额大,我们小组为了资金的安全,采取分开保管,需要时候再拿出来。”龙某某还是和调查人员耍起小聪明。
“你们分开保管项目结余款的问题给谁报告了?是否通过局党组的研究?”面对调查人员的步步追问,龙某某知道纸包不住火,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掉了下来,只好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全部交代,借此争取组织宽大处理。
据龙某某及涉案人员交代,2018年7月3日,该局按照该小组提供的资料,给上述4个村共支付项目款49.59万元。项目款取出后,实际支付给以上4个村的劳务费共计29万多元,加上在该小组下乡期间开支的6235元,实际结余项目款共计19.6万元。最后,该小组开会协商决定,将结余的项目款以辛苦费的名义进行私分。该小组14名成员平均每人分得1.4万元。
锁定龙某某违纪问题后,纪委监委趁热打铁向另3个石漠化治理小组延伸调查,均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经查明,该局4个组共涉及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157万多元,项目完成之后,49万多元项目款被该局数名干部私分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花垣县纪委监委 石绍辉 龙胜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