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湖南省耒阳市农村商业银行
地区: 湖南省 衡阳市 耒阳市
今年3月份,耒阳农商银行新市支行公示不良贷款客户名单,本人在内。于是本人去新市支行了解情况。经银行贷款负责人员查询了解到,本人于94-96年先后在该行农户贷款6笔,已全部逾期二十余年。本人表示从未向该行贷款,而且本人发现银行的凭证存在不少问题,如原始单据中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与本人不符,住址与本人身份证不符,非本人签字等。经本人反映后该行行长表示会查清此事。之后留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表示会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处理,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然而到了10月份,该行长沙地区催款人员不知从哪里弄到本人儿子手机号码并打电话进行催款,表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了解到该情况后,本人又去新市支行了解情况。但是此时已经换了新行长,表示不知情,无果。于是本人到耒阳市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征信,发现此事并未解决且更发严重,于是到附近的耒阳农商总行解决问题,贷款部负责人表示2个月内会查清此事,拍下身份证照片。至今为止,已超过期限,电话咨询就是还在查。
此事已对本人造成严重影响,本人被村里人当做老赖,子女在村里抬不起头,本人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
本人诉求:1、明确期限,尽快查清此事。请湖南银监局或者衡阳银监局介入,本人已对耒阳农商行内部自查失去信心。2、消除影响。3、失职失责者,请严肃处理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