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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常宁市东方水岸明珠6期兴龙房地产公司的收费
时间:2019-09-04作者:廉政法制网 阅读:118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你好:
常宁市城乡住建局你们好:
质疑坐落于常荫路与东一环交叉处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名为东方水岸明珠6期,预售证号为2018-031,开发企业衡阳市兴龙房地产公司存在销售普通商品住宅时不执行“一价清”制度、在销售价格以外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用以及在价外重复收费等价格行为
存在藐视跟违反常宁市物价局常宁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常宁市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价[2009]32号)等的文件精神。
购房时,市民都是按照住建局提倡买有预售证的正规楼盘,现在买后交房时,办了有商品房预售证的水岸明珠6期兴龙房地产公司在房价之外又单独收取天价水电等费用,常宁其他有预售证的楼盘又没有收,难道一市有二个政策?还是监管不到位?还是...??
经我们业主多方咨询,此新建项目的收费清单在你局工作的监管范围之中,请贵局行使好贵局的监管约束跟解释工作,麻烦帮我们核查证明一下该房地产公司这些收费是否合理
如合理请就在本帖回复中说明一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帮我们百多户业主解惑,为什么该房地产公司可以不执行你们主管单位的最新文件收费
若不合理,本帖也可作为举报帖,烦请贵局行政整理整顿约束其不准乱收费并要求该房产公司日后收费做到公开透明,还常宁市民一个和谐的商品房交易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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