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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揭晓
时间:2018-11-04作者:法制日报---法制网 阅读:11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右)为获奖单位颁奖。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创始理事长周成奎(右)为获奖单位颁奖。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右)为获奖单位颁奖。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右)为获奖单位颁奖。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郜风涛(右)为获奖单位颁奖。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右)为获奖单位颁奖。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右)为获奖单位颁奖。

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委合影。


法制网记者 万静 徐伟

10月28日,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暨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等15个项目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北京市政府报送的“建设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等16个项目获得“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

“中国法治政府奖”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自2010年设立以来,历经五届评选,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 获奖项目名称:

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最多跑一次”改革

项目简介:“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指在办事服务方面,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政府部门做到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要申请人一次上门或零上门。在群众咨询投诉方面,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号响应”群众诉求。在执法监管方面,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

★ 获奖项目名称:

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项目介绍: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唯一在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同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它的特点是:改革层级最全,全省省、市、县三级执法机关同时推行三项制度;执法领域最广,改革涉及全省全部50余类执法领域;改革执法主体最多,全省6000余个执法主体全部参与此项改革。

 获奖项目名称: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网约车依法治理的“芜湖模式”:修订网约车细则

项目介绍:芜湖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对《芜湖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芜湖细则》”)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在平台监管方面,对于非本市的企业法人,不再要求在本市设立分公司,仅要求设立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办事处;在车辆监管方面,将车龄要求由3年放宽为5年;在驾驶员监管方面,不再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取得市区居住证,改为取得本市居住证即可等等。

★ 获奖项目名称: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

项目介绍:2017年6月,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行政诉讼庭审旁听工作的意见》,将“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作为该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抓手。该市精心挑选具有典型性、共通性和教示性的案件,旁听实现两个“全覆盖”,即所有16个区政府、59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7个管委会的单位全覆盖;每个单位的班子领导成员、法制机构负责人、应诉工作人员和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四类人员”必须参加。庭毕后进行专家讲评和人员交流。

★ 获奖项目名称:

东莞市政府——构建“一平台三工程”科学市场监管体系

项目介绍:广东省东莞市作为全国首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其一系列先行先试经验上升为国家改革政策。该市率先在市场监管中引入现代社会治理理念,打造科学监管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智慧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三大重点工程,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科学市场监管体系,推动传统单一的政府治理向社会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转变。

★ 获奖项目名称:

义乌市政府办公室——“无证明城市”

项目介绍:义乌市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清理各类证明材料,消灭各种不合理证明、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最大程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利,率先打造“无证明城市”,实行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镇街或村居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等6个“一律取消”政策。

★ 获奖项目名称: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

项目介绍:广州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出台全国首部全面规范依法行政的地方性法规,打造以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全面推动依法行政的“广州范本”。条例以全过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出发点,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对行政决策的程序、行政执法的规范、依法行政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等作了具体规定,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成法治政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具体的路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广州特色。

★ 获奖项目名称: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与备案审查制度体系

项目介绍: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与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是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发布、监督、清理、评估和考核等各环节的基本制度遵循,从规范性文件的基本体例、名称规范、章节设置、条款表述、通用条文、常用词语、标点运用等方面进行了内涵解释和规范要求,尤其是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中可能造成混淆、产生适用错误的概念、表述方式等进行剖析、界定和规范等等。

 获奖项目名称:

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临夏市政府——“以地为主、兼顾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模式

项目介绍:2010年以来,临夏市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探索创新出拆迁补偿“以地为主、兼顾房屋”模式,在大面积、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工作中,杜绝了“炮楼”现象的发生,未发生一起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未引起一起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也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很好保障,生产生活环境大幅度改善提高,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 获奖项目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新机制

项目介绍:深圳市坪山区深入开展坪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出台一系列规范文件规范信用归集、共享、保障、监管等全流程的信用管理制度,整合一张信用应用清单,明晰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范围,搭建一个信用服务平台,助推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落地。

★ 获奖项目名称: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南京市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创新实践

项目介绍:2013年3月1日,《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城市治理”理念。《条例》将“公众参与治理”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了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机制。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治理委员会,由公务委员部门和45名公众委员组成,南京市市长为城治委主任,在市城管局设城治办作为常设机构。市城治办下设公众联络、综合协调、督查指导和秘书处四个处室,负责日常工作。市城治委每年举行四次大会,全体委员参加。

★ 获奖项目名称:

佛山市政府——“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项目介绍: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的总体要求,佛山市全面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和服务模式创新,以权力运行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化为核心基础,以政务服务整体化、规范化、数字化为基本要求,以企业群众办事少填、少跑、少交、少堵为目标导向,积极开展综合服务、标准服务、网上服务、主题服务、自助服务、数据服务等政务服务方式创新。

★ 获奖项目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业委会法治评估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项目介绍:近年来,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始终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作为提升居民获得感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创新综合治理体制,有效发挥业主、业委会的主体作用。街道以开展业委会法治评估体系为抓手,通过指导监督业委会依法依规运行,着力解决业委会“不作为、乱作为、难作为”等问题,努力推进业委会规范化运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 获奖项目名称:

宁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出台全国第一个《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

项目介绍:《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包括适用范围、审查机构与方式、审查时间等程序性内容,并明确了16方面(包括名称、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与报酬、履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解除、违约责任、担保、承诺、争议解决等)的审查标准。

★ 获奖项目名称: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政府(区县级)——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大部制”改革

项目介绍: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探索基层法治政府“大部制”改革,创设“一中心”管理“四委、一室、两处”,设置自治区首个旗县级人民政府法律事务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审核政府文件合同700余件、专家咨询论证300余件,监督行政行为2500余件。2018年它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全区首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


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法制网记者 万静 徐伟 整理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建设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

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作为综合性执法大数据分析展示平台,率先在全国政府法制系统实现了省级行政区域执法数据的全口径归集、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测、执法效能的.多维度评价和政府改革决策的数字化支撑。大数据集成和分析方法的运用在全国政府法制领域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平台及指标评价体系的建设有力助推了“放管服”改革以及城市治理、疏解非首都功能等相关领域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广州市越秀区政府

打造专业化精细化政府法律服务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广州市越秀区结合区情,广泛调动辖区内丰富的律师资源,统筹协调,规范管理,以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了基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创新基层治理体系和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创了新思路、新方法。

天津市审计局

“构筑大数据审计监督‘一张网’——以审计之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天津市审计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联网实时审计制度,成立审计大数据中心,实现全市审计数据的大集中,同时充分改造传统审计业务流程,使审计监督真正成为了“一张网”,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的法治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质的提升。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与网上运行工作

2013年,苏州市通过了《苏州市重大行政程序规定》,在全国率先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网上运行等工作。该制度建立实施之后,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程序更趋规范,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探索出了一条从源头上将权力关进笼子的新路子。

厦门市规划委、厦门市法制局

打造多规合一厦门样本——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

厦门市作为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积极响应中央战略部署,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着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完善规划实施,从而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地区营商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作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全国的规划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厦门经验”。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综合体制改革法治化

大鹏新区积极探索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新制度,着力构建产权清晰、激励有效、监管严格、参与多元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效推动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框架体系,从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以及重大制度安排入手进行总体部署,使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湾区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新路径。

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依法系统治理“奇葩证明”

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成都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奇葩证明”治理工作的统筹监管。为了实现治理成果的常态化、长效化,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成都市坚持依法整治,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既着力削减证明事项,又在具体操作层面打好配套“补丁”,着力构建法治化便利化办事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效便民的法治政府,为各地树立了好榜样。

天津市宝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创新机制

针对当前宅基地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民群众提升居住质量需求得不到满足的问题,宝坻区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宅基地管理的制度。宝坻区的宅基地改革以满足老百姓生活需求为目标,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抓手,通过柔性行政手段,不仅缓解了农民缺房的困境,而且将推进城镇化与预防社会矛盾结合起来,实现了依法行政的效益最大化。

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

颁布实施全国首个地方版“学校法”《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青岛市以构建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实现学校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以明晰政府、学校、社会三方关系为重点,颁布实施《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明确学校职责,创新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学校发展保障机制,激发教育活力。以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社会的权责关系,有助于突破教育改革的瓶颈问题,在全国教育层面能够起到良好的创新示范和立法引领作用。

湖北省黄冈市政府

实行“市长审案”制度激发行政复议活力

推行四年多的“市长审案”制度,是黄冈市人民政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重大创新,通过市长主持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会议,将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加以讨论,从而实现行政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市长审案”制度对行政复议做出积极的探索,并取得良好的成效,不仅增强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而且提升了行政决议的履行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结合税收执法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税务系统内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在税务系统的推行进一步提升了税务机关执法水平和法治供给能力,确保了税法全面正确实施。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制度红利得到多方共享。

岳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生态法治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

岳阳市作为毗邻长江和洞庭湖的重要江滨城市,积极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最高标准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高位统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纲领性问件,初步形成了一套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法规体系,从严执法,公正司法,以多部门的联动执法以及专业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为后盾,在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中独领风骚。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推行房屋征收法务专员制度

为了解决复杂的征收难题,推动征收项目的顺利开展,江宁区法制办首创房屋征收法务专员制度,通过向各征收实施单位派遣法务专员的形式,提供征收法律服务,确保征收程序规范合法,实现依法征收、文明征收。法务专员制度的推行,使得征收决策更加科学,执法过程更加文明,同时规范征收程序,使得行政权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武汉市针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较低的问题,多管齐下,通过完善立法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等手段,使得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率显著提高。武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完善,既有利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倾听、了解群众诉求,也有利于畅通群众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费征收管理中心

修订征收管理办法推行征收方式改革

城市生活垃圾费的征收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为了完善征收,中心通过开展课题研究、调动公众参与、进行专家论证及社会风险评估等,完成征收管理办法的修订。推广人性化征收,通过自来水交费平台实现代收,大幅降低了征收成本,提高了征收率,对于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文明意识以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改革成效显著。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办事处

建立西航港街道法治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办事处创建了法治建设委员会。委员会实现了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司法、信访等机构以及律师、法律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集中办公,作为向群众提供涉法服务的“一窗式”服务窗口。法治建设委员会是基层机构改革的创新之举,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群众用法守法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效果显著,对于基层治理和机构改革具有开创和借鉴意义。

本版照片 法制网记者 杨晋峰 摄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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