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吴显灿)被告王某:“我们王家就这么一个独苗,无论如何我是不会给你抚养的!”
原告谢某:“孩子的意愿是跟我一起生活,不是你说不给就不给的,你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
被告王某:“反正我是不会把孩子给你抚养的。”
......
被告王某:“你赶紧打电话给大寨的老师,下周一娃儿就要开学了,不能因为我们的事情耽误娃儿读书,既然他不愿跟我,为了他学习不受影响,我同意孩子由你抚养,反正这辈子我都是为了他,只要他好,我怎样都行。”
近日,大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被告王某因为一条信息大变脸。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由最初的丝毫不肯让步,到主动放弃抚养权,还催促原告谢某赶紧为孩子联系学校。这般“变脸”到底是为何?
原告谢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谈及是否离婚时,双方都心平气和,表示愿意好聚好散。但谈及孩子的抚养,双方顿时翻了脸,都想抚养唯一的孩子,闹得不可开交。承办法官只好叫来孩子让他自己作出选择。
“我愿意跟我妈妈!”
孩子王某某只说了这一句,眼眶便已湿润,更是哽咽得说不出话,急匆匆的离开了调解室。法官本想多安慰他几句,以求尽量减少对他的伤害,但那个大男孩或许是有他自己的倔强,或许他觉得无法挽回父母的婚姻让他感觉到失望和伤心,让他在父母中选一个,无疑是他那个年纪难以承受的取舍之痛。
在孩子做出选择后,王某对于儿子的选择,仍然不能接受。吵着嚷着一定要由他抚养儿子。调解再度陷入僵持!
就在此时,原告谢某的手机响了,是儿子王某某发来的微信。她将微信内容给法官、给被告王某看。王某看了以后,低下了头,沉默了许久后对法官说出了开篇那番话。原来王某某从调解室出去以后,给他母亲谢某发了一条微信“妈妈,我要跟你,我不想在码口读书,我在码口适应不了,我想回外婆家大寨中学读书!”
原来,王某某之前一直在昭阳区大寨乡读书,直到2017年,谢某跟王某关系闹僵后,为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王某将其儿子从大寨中学转学至码口中学。王某某之前学习成绩一直很好,转学后,由于环境不适应导致学习成绩下滑。在儿子的选择面前,这个倔强的父亲终于做出了艰难的选择。该案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寄语: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也绝不能将孩子变成失败婚姻的战利品。孩子通过父母而来,但并非属于父母。若婚姻无法挽回,请给予孩子应有的尊重,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应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考虑的第一要素,最大限度减少对孩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