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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坚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时间:2019-08-15作者:新华社 阅读:118

湖南:坚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坚持依法打击与系统治理相结合,既办大案也查小案,推动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守护三湘四水。

    既办大案也查小案

    文烈宏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国扫黑办首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之一,被称为“三湘扫黑第一案”。

    多年以来,绰号“文三爷”的文烈宏,伙同他人长期盘踞在长沙,通过开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手段,实施犯罪及违法行为60起,致使近10人被殴打致伤,间接导致2人死亡,7家知名企业被逼重组、破产,4个房地产项目资金链断裂。

    在文烈宏等人实施犯罪期间,湖南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周符波、长沙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单大勇等人收受其贿赂,充当其“保护伞”,为他们为所欲为大开方便之门。

    “对这类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湖南坚持高位推动、提级管辖、专案专办、同步打‘伞’,排除干扰阻力,坚决予以打击。”湖南省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1月,文烈宏等25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文烈宏被判处无期徒刑。6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二审宣判,全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南全省共挂牌督办49起重大黑恶案件,彭展保涉黑组织案、夏顺安“私人湖泊”案等相继被查处。

    自小而大、由“恶”到“黑”,是黑恶势力逐步发展的过程,越早打击治理,社会危害越小。湖南在合力攻坚重大黑恶案的同时,也特别注重多打快办“小恶小案”。

    “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及“村霸”“市霸”“行霸”等“三贷三霸”违法犯罪行为,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息息相关,老百姓深恶痛绝。湖南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三贷三霸”专项行动。4月9日至7月底,通过专项行动,湖南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5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55个,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280人。

    深挖彻查“打伞破网”

    一些黑恶势力能在一方盘踞多年、坐大成势,长期未受到有效打击,与“保护伞”的庇护有着极大关系。扫黑除恶必须要与惩腐打“伞”同频共振,才能“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

    “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逐案过筛,‘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湖南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惩腐打“伞”上做到一马当先、一查到底、一网打尽。

    为此,湖南各级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建立起深挖“保护伞”会商机制,普遍开展“一案三查”,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在洞庭湖沅江区域,夏顺安涉黑团伙可谓无人不晓。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夏顺安通过违规承包并非法修建矮围将下塞湖占为己有,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然而,时任沅江市委书记的邓宗祥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多次收受夏顺安贿赂和红包礼金,为其违法行为提供帮助。

    2018年,下塞湖问题曝光后,夏顺安团伙随即覆灭。湖南在大力整治拆除下塞湖非法矮围的同时,还组织110余人展开调查问责、惩腐打“伞”。最终,103名公职人员被问责,包括邓宗祥在内的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底,湖南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396起,立案审查调查148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3人,组织处理674人,包括周符波、单大勇、邓宗祥在内的11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依法打击 不枉不纵

    “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湖南省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湖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守依法打击底线,既不拔高认定,也不降格处理。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朝兵告诉记者,在办理文烈宏案时,该院特别注重从严把控案件办理各项环节,确保犯罪分子罚当其罪。

    “我们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的规定认定组织内犯罪事实和组织成员。在查清每一笔违法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每一名涉案人员的行为、地位、作用综合全案进行评判。”郑朝兵说,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罪名,检察院把握构成要件,对个别事实证据不扎实的罪名,如串通投标罪、虚假诉讼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没有予以确认。同时,对多个罪名依法追加了犯罪事实。

    文烈宏案承办法官戴小军介绍,案件从受理、审判到宣判,法院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都依法予以了保障。“比方说,辩护人要查看侦查机关讯问被告人的同步录音录像,文烈宏及家属要求更换辩护人等,法院都是同意的。”

    湖南工商大学教授刘期湘认为,湖南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对涉黑和涉恶、涉黑财产和合法财产进行了严格区分。在黑社会组织内部实行区别对待,对于一般参与者进行从轻化处罚或非罪化处理,对自首等行为给予鼓励性措施,从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曹江    审核: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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