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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典精神牢牢根植人民心中
时间:2020-07-27作者:法制网 阅读:118
各地创新形式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

让法典精神牢牢根植人民心中

□ 普法·特稿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天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在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各地掀起了民法典普法热潮。各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在民法典实施的鲜活实践中,人们将实现对于法治的直接感知和领悟,通过个人民事权利得到公正维护而服膺于民法典权威,不断树立起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任、信赖直至信仰,这必将有力促进全社会公平正义,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安心创业奋斗的动力,驱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二级研究员马一德说。

全方位多层次阐释民法价值精神

民法典通过当天下午,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出品的民法典公益系列讲座——《民法典开讲》,就开始在网上直播。从5月28日至6月3日,连播12场,观看人次突破了1000万。

公众对于民法典的巨大热情,对于普法者而言,既是动力也是挑战。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要让这样一部“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并非易事。

为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全民普法力度,各地作出了以案释法、结合公民行为习惯普法等探索。

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建“北京市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师团”、建立民法典学习空中课堂、制作系列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心里。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长征司法所组织社区法律顾问,以进社区、进片区、进园区、进工地为抓手,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遗产继承、个人隐私保护、高空抛物、邻里纠纷、婚姻等问题进行民法典普法,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广州市提出,要创新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试点工作,着眼提升公民民法素养,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质提升行动,从日常行为做起,培育全民规则意识和法治行为习惯。

“广泛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教育,聚焦于民法典中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和制度,全方位、多层次地向全社会阐释民法价值精神,有利于树立全民的权利意识、法治观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从而让民法典精神实实在在地走进群众生活中、植根在意识中。”马一德说。

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重点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在宣讲民法典时注意到,领导干部对于民法典的学习热情持续高涨。

“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不仅是‘要我学’,更多的是‘我要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而民法意识、权利意识,正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这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基本素质,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吕红兵说。

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多地专门印发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重点内容。

四川明确提出,要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纳入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

福建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除了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等活动,还要求组织开展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把民法典列为考试重点内容。

广西提出,要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湖北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全省法治化治理水平。

“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关键少数’来抓,就是要通过给他们普及民法典,推动他们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推动他们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说。

用孩子听得懂的语言普法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同样如此。

6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和陕西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的工作人员一起,到西安市莲湖区西关第一小学为学生们宣讲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知识。

“你们觉得,在学校哪些行为是不好的、不对的?别人欺负你了,你们该怎么办?”方燕问。

拿别人的东西、抄作业、欺负同学、撒谎这些都是不对的;被同学和社会上的人欺负,就要报告老师和家长……在孩子们的这些答案中,方燕说她看到了“萌芽”的规则意识,而自己要做的就是,把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转化为他们听得懂的语言,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律意识。

多地在出台的文件中明确提出,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天津要求,密切关注青少年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成年礼、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河南提出,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学校,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民法典普法形式要多样化,应当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青少年,开发动漫和小故事,在讲解法律条文的时候,把民法典的精神传播给他们。如果青少年时期就能形成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那未来的十年二十年,伴随着这些孩子们的成长,我们的社会就会越来越进步、国家会越来越强大。”方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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